公众公司提交第四(4)季度未经审计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Published: 一月 20, 2022
继 2019 年三月推出公众公司第四(4)季度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报送试点计划后,尼日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现通知所有公众公司,第 4 季度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可选择以下报送方式:
i. 于季度结束后三十(30)日内提交第四(4)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,并于年度结束后九十(90)日内提交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:
或者
ii. 不提交第四(4)季度未经审计报表,但于年度结束后六十(60)日内提交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。
因此,建议公众公司选定一项报送制度,并严格遵守所选的报送方式。
公众公司应注意,未遵守所选报送制度,将被视为违反 2007 年《投资与证券法》第 60 条。
签署:
管理层
2022 年一月 1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