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 2011 年《公司所得税(债券及短期政府证券豁免)令》到期的通函 Published: 七月 1, 2025

尼日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提请所有受监管实体及利益相关方注意,2011 年《公司所得税(债券及短期政府证券豁免)令》所授予的十年期限,已于 2021 年十二月届满。

因此,以下工具的利息收入,目前可能须承担《尼日利亚联邦法律》2004 年 C21 章《公司所得税法》(CITA,经修订)项下适用税务义务:

——国库券及本票

——联邦、州、地方政府及其机构发行的债券

——公司实体及超国家组织发行的债券

——上述工具持有人所赚取的利息

请注意,尼日利亚联邦政府(FGN)发行债券的免税待遇,仍获现行法律认可。

由于此前提供豁免的法律框架已到期,应按现行法定条文考虑在付款环节扣缴预提税(WHT)。参与发行或处理此类工具相关付款的各方,可采取适当措施,确保符合当前税务合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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